如何确保郑州商标注册的可能性

联系我们

  • 河南宏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如何确保郑州商标注册的可能性

如何确保郑州商标注册的可能性

作者:河南宏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7-23 08:16:27

所谓的商标注册原则无法分为两种,商标在先申请原则、自愿注册原则。也许你不是特别清楚,我稍微做一番解释!商标在先申请原则就是谁先申请会先保护,这有别于商标使用在先原则。自愿注册原则就是商标并不是强制性注册的,可由商标申请人自由申请。所以,商标注册越早越好,这样可以确保商标优先权。官方指出,商标查询可以有效的提供商标注册成功率,在您注册商标前请务必点击商标查询系统来确保郑州商标注册的可能性。

为什么很多的商标请求人总是觉得请求过程实在是太难了,这肯定还是因为没有左右关于商标注册的相关知识,如果左右了下面的商标注册重点,相信穷困是会远离你的身边,让你在注册的时候是不会感觉怎么会这么难。显现商标注册的精确面纱,也会让很多的企业少走很多的弯路。在注册商标的时候肯定首先是要理解商标是否能够注册,这才是最为关键的一点,第一是要凭据市场的需要明确商标的类别,以此来达到商标的精确注册,也可以在指定的使用上面有更加理解的定位。

第二要理解商标是否有什么不好教化,是否会牵涉一些摧残,是否会触及关于的名族的利益。也一定是带有积极教化的商标才能被认同。第三可以在商标注册之前进行商标检索,应该在事先就准备好商标检索,这也是在商标注册之前进行最根本的一个步骤,一般是可以通过商标检索出商标是否存在近似性,这也是可以事先更改产品名称的,同时缩短商标被驳回的几率。第四商标在注册时候是要具备一定的独特性的,这才能显现商品的独特性和价值性。商标在请求的时候,商标一定要进行掩护,也同时要进行保密,这也是为了制止别人盗取商标。

如果别人抢先一步注册商标那么这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也还是要制止在关于媒体方面出现商标,制止出现在公众场合,就算在委托过程中,依然是需要采取保密措施防止泄露。我们都知道在注册商标的时候,是需要明确商标注册的主要类别,除了要瞩目主要类别被别人注册,还要瞩目在相关类别上面制止出现不好的现象,出现混淆市场的情况出现。为了企业在以后有更好的发展,这才能奠定更好的根本。

商标注册也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上面陈述的几个点对于商标注册还是有一定的好处,只要左右了基本的技巧,相信是会给商标注册减轻很多的艰涩。也不是像很多所说的那样是很穷困的,只要明白商标为什么失败的原因,商标注册还是很大希望成功的。

发明人和专利代理人属于不同的职业群体,具有不同的职业习惯,各自长期的职业习惯形成了差异化的职业思维。在专利申请实务中,职业思维的差异使在企业中从事技术研发的发明人和在代理机构中负责专利申请的专利代理人对相同事物的认识、理解存在显著区别。这些区别容易产生沟通上的“冲突”和误解。但是,只要发明人和专利代理人充分“吃透”对方的思维特点,冲突便可避免,误解便可消散,从而在发明人和专利代理人的共同努力下,将企业的专利工作做得更扎实。

一、最优化思维与改善思维

最优化思维驱使发明人在现有条件下求索极限效果。发明人针对自己的发明创造,往往追求最优化的技术方案,“最优化”的标准通常是从发明人的自我需求角度出发的,这可能导致发明人撰写的技术交底书不体现一些他认为不好的技术方案,即通过发明人的主观认识,人为地选择了“终点方案”(最优化方案),而放弃了“过程方案”(技术效果好于现有技术但又差于终点方案的那些方案)。

与最优化思维不同的是,在现有条件下,改善思维往往驱使专利代理人在发明人提供的单一技术方案基础之上,去构建一个方案体系,该体系中不仅具有极限程度技术效果的方案,而且更具有低程度、中等程度技术效果的方案。专利代理人看待技术方案的标准是“现有技术”,只要比现有技术效果更好,即相对于现有技术得到改善的方案,那么无论该方案是具有低程度、中等程度技术效果的“过程方案”,还是具有极限程度技术效果的“终点方案”,都是发明人提供的发明点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站在这样的角度撰写专利申请文件,将使专利申请的内容更饱满、过渡更平滑、保护更充分。

发明人在最优化思维的指导下,可能提供的方案仅仅是技术方案N,而专利代理人在改善思维的指导下,撰写的申请文件可能包含技术效果由技术方案1至技术方案N逐渐变好的N个方案形成的方案体系。基于此,作为企业的技术研发人员,应当配合专利代理人“找回”那些丢弃的“过渡方案”。

二、具象思维与抽象思维

具象思维对事物的描述比较具体,是一种“所见即所得”的思维。发明人进行的发明创造,通常不会脱离具体的应用需求和应用场景,其所认识到的技术问题往往是针对某个具体产品存在的具体缺陷,其解决技术问题的方案往往也是针对该具体缺陷的具体解决方式,在发明人提供的技术交底书中,会“实事求是”地反映他的发明创造成果。从这种意义上而言,发明人写的交底书实际上都是“实施例”。

专利代理人面临的最为重要的任务之一便是撰写权利要求,权利要求如果在具象思维指导下撰写,将使专利保护的范围限定在发明人所提供的具体产品上,这对企业而言是一个“有苦难言”的损失。专利代理人在抽象思维指导之下,通常会从特定性的应用场景抽象出普遍性场景,从特定性的问题抽象出一般化问题,从特定性技术方案抽象出本质性方案,从而将这样的方案作为保护范围最大的权利要求。

本质性方案体现发明创造的核心思想,在该本质性方案之外的任何方案,不属于发明人对社会的贡献,不进入专利垄断范围,在本质性方案之内的其他人所做的基于该本质的各种变化、改进,当都在专利保护之内。专利代理人的抽象思维使企业可以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

三、“面”思维与“点”思维

“面”思维突出整体性。发明人针对自己的发明创造,往往会尽其所能地从多个角度、多个侧面对发明创造进行优化和描述,并通过技术交底书将一个最终自己感觉称心如意的“整体性”产品提供给专利代理人。该“整体性”产品的技术方案常常包罗万象,面面俱到。

“点”思维突出局部性。专利代理人面对“整体性”产品,通常会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入手,对“整体性”产品的技术方案进行分析,以某个“点”为切入口,理出主线,分出主次,然后将非主线的、次要的发明点依附于主线上的主发明点,分层次地布置到不同的从属权利要求之中或者分案到其他专利申请中进行保护。“点”思维可以拆解专利点,对专利点独立申请形成专利池或保护墙。

四、科学思维与艺术思维

发明人通常具有严谨、缜密的科学思维,其对技术方案所关联的点持有的态度往往是“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而专利代理人基于保护范围大小的考虑,通常会对技术方案进行扩充,扩充的过程不仅有分析、推导的成分,而且更有在发明创造所属领域内的联想成分和发明创造所属领域之外的其它领域内的想象成分。对于这些专利代理人利用自己的艺术思维“创造”出来的东西,需要向发明人求证,发明人能够确认的东西,理所当然地可以放到申请文件中,发明人较少有异议;而对于发明人不能确认的东西,发明人基于科学思维的意识,通常反对将其写入申请文件。但就专利代理人而言,如果对专利申请没有“伤害”,基于对后续可能存在的分案、答复OA、要求优先权等行为的考虑,完全可以将其写到申请文件之中。

科学思维与艺术思维的差异还可以表现发明人和专利代理人对待语言文字上。发明人的出发点是作出一个所属技术领域的发明创造,通常会以较严格和专业的术语对技术方案进行描述。但是,基于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把握的变动性,以及肩负的对技术传播的历史责任,专利代理人倾向于用尽可能直白、形象的语言将复杂的专业技术方案描述出来,以便那些即使不在“本领域技术人员”范畴内的人也能看明白、看懂。

五、“成品”思维和“构思”思维

发明人最直接的追求是研发出解决技术问题的实在体(一个产品或者一个完善的方法流程),这使部分发明人会在产品或方法研发出来后才想到申请专利。而专利代理人不关心某个技术方案是否已经转化为一个实际的产品,或编写出执行流程的程序代码,而只要给出在理论上、逻辑上可解决技术问题的“构思”即可。

六、“方案”思维和“问题”思维

发明人的注意力通常集中在“技术方案”本身上,对于技术方案需要解决什么样的技术问题则关心较少。而专利代理人需要撰写完整的申请文件,不仅需要将技术方案“是什么”介绍清楚,还应当对技术方案解决“什么样”的技术问题,取得“什么样”的技术效果介绍清楚,甚至在能力范围内更应当从技术上尽可能说明技术方案如何解决了技术问题,又如何取得了某个技术效果。“方案”思维要求发明人给出“答案”,至于这个答案是否能较为准确地与原本想解决的问题“对应”(即不能出现问题大、方案小,这将导致缺少必要技术特征,或者问题小、方案大,这将损失保护范围),则容易被忽视。“问题”思维要求专利代理人不仅要说“事实”(即是什么),甚至更重要的是说“道理”(即为什么)。当专利代理人希望发明人提供解决问题的“原因”时,发明人应当尽可能地配合。

上述内容简要探讨了发明人与专利代理人思维上的部分差异,实务过程中发明人与专利代理人的“碰撞”大部分可归结于上述的思维差异。发明人和专利代理人的思维存在差异是客观的,但是,思维差异的融合之道,并不要求企业对发明人进行训练使其完全形成专利代理人的思维,更不必要求代理机构的专利代理人完全形成发明人的思维。正是思维的差异,使得“专业工作由专业人士来做”的理念更显突出,发明人应当做好自己的研发工作,专利代理人应当做好自己的专利申请工作。

发明人和专利代理人沟通中要“错位”思考,以便理解和体谅对方的有关做法,但不要“错位”行为,越俎代庖。发明人和专利代理人各自干好本职工作,便是双发思维差异的融合之道,便是在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做贡献。

随着二胎政策的出台,目前母婴产业已进入一个高峰期。除了奶粉和一些必备的工具,童装行业的表现也在蓬勃发展。现在从事童装行业的企业越来越多。为了区分不同的童装品牌,现在每个童装品牌都有自己的商标。童装商标作为一种无形资产,也可以像童装一样进行销售和转让,那么童装商标的转让成本是多少呢?转让应准备哪些材料?目前,童装商标转让相当普遍。童装商标属于25类。第25类商标转让是目前比较流行的商标交易类型。很多人想购买童装商标,而童装商标的价格会根据不同的商标而有所不同。童装商标转让成本一般与以下三个方面有关:

一、商标本身的价值:一些童装商标已经在市场上经营多年,很马都知道这个品牌的商标。如果商标要转让,可能的转让价格会比较高。相反,一些刚刚进入市场的商标会被转让,各方面的数据都不如老品牌,因此转让价格会相对较低。

二、商标过户手续费:童装商标过户需到商标局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手续费需到商标局缴纳。目前,商标转让的官方收费标准是每个商标1000元。如果有多个类别的商标一起转让,所需支付的官方费用数额需要根据商标的数量来确定。

三、商标代理服务费:很多企业对童装商标转让的过程并不熟悉,因此希望委托专业的商标转让平台来办理,选择商标代理平台进行转让交易,还需要为商标转让平台支付一定的服务费。具体的服务收费标准需要根据您选择的代理平台的收费标准来确定。

四、办理商标转让,不仅要提交商标转让申请,还要准备相关转让材料。商标局需要对这些转让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转让条件的才能转让给大家,并为大家颁发商标转让证书。取得转让证明后,商标受让人可以与《商标注册证》一并使用,但童装商标转让的材料包括:

五、商标受让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协会和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如受让人不在内地,则无须准备该等文件。

六、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件、商标转让人的商标注册证、商标转让公证书等。

七、商标转让申请。如果选择代理平台注册,需要准备商标代理委托书,并与商标转让申请一并提交。如今,童装商标的转让越来越受到市场的欢迎。

 

版权所有:河南宏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