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相对禁止条件有什么?
作者:河南宏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9-20 08:29:26
关于pct专利相信大家或多或少都会了解到一些,PCT则解决了这一问题,它创造性地建立了一种体系,申请人能够用一种语言向一个专利局提出一次专利申请使得其专利在申请人指定的成员国中生效。通过PCT,我们能够节省大量流程所需时间,并且能够通过国际检索获得相应的国际报告。
1、专利权维持时间长与普通的国内专利,如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相比,此种评价高的国外专利申请后,其专业权的维持时间更长,这在无形当中更加大了企业或个人的利益,避免重复申请,可以极大的节约专利申请投资以及节约申请耗时。一般来说国外专利申请其专利权大部分是因期限届满终止,所以它会在较长时间内保持行业内的权威性。通过以上的介绍可知:企业或个人通过国外专利申请后有较大的好处,此专利申请优势也较明显,国外专利申请成为一种不可阻挡之势,申请后可将技术发明深深的扎根于企业深层,为企业或个人的发展奠定发展基础,同时也可以请专业的代理机构代为进行国外专利申请,将缩短申请时间、节约申请费用、提高申请的可靠性。
2、保护范围广国外专利申请的保护范围可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考量,广义上来说,国外专利申请成功后,有多个国家进行专利保护,即申请企业只需要向受理机构提交一份专利申请书即可,成功后PCT成员内所有国家均认可此专利申请权威性。从狭义上来说,国外专利申请后,其保护的条款较多,可以全方位多、角度地保障企业的切身利益。
3、费用风险低国外专利申请市场需求大,其与普通专利申请有所不同,在递交专利申请书后,首先需要由国际检索单位进行初步检索,即专利申请初审。
初审结束后检索单位会给予申请人一份详细的“专利申请初审调查报告”,若报告中显示该专利的工业实用性较低,那么申请人可立即停止申请,这极大节约了专利申请费用。而且国外专利申请可以使用汉语、英语及俄语等多种语种,整体来说国外专利申请的手续也更加简单、费用更低、保护性更强。以上就是关于pct专利的好处,PCT专利申请简化了以前确立的在几个国家申请发明专利保护的方法,使其更为有效和经济,并有益于专利体系的用户和负有对该体系行使管理职权的专利局。
商标的起源可追溯至古代,当时工匠将其签字或“标记”印制在其艺术品或实用产品上。这些标记演变成为今天的郑州商标注册和保护制度,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那注册商标相对禁止条件有什么?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型号是被某一行业共同认可,共同使用的,有的是这一商品区别于其他商品的共有特征。任何人都不应一家垄断,将通用名称、图形作为商标使用也可能损害同行业其他从业者的利益,有悖于公平竞争原则。由于这些标志本身并不具有区别不同经营者的功能,不过当这些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被某一经营者作为商标用于自己的商品,而且通过使用使消费者足以将其标志的商品与其他同种商品相区别,则应当认为其已取得了显著性,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禁止直接以表示商品特征的文字、图形做商标,其理由与前述禁止以本商品通用名称、图形作商标是一样的。须指出的是法律所禁止的仅仅是将“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标志,而“间接”表示或暗示商品某些特征的标志,则不在禁止之列,因为以间接表示或暗示商品某些特征的标志往往可能是具有显著特征的商标。即使是直接标示商品特点的标志,经过使用同样可以取得显著特征,例如,用于牛奶等乳制品的“蒙牛”商标,尽管它直接表明了商品的原料及产地,但经由长时间、大范围的使用,已取得了非常显著的特征和可识别性。类似的商标在2001年修改商标法之前欲获得注册的,会遇到重重困难。但按照修改后的《商标法》第11条的规定,则可较容易地获得核准注册。
(三)缺乏显著特征的商标应具有显著特征本是申请注册商标的积极条件,如果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不具有识别性,便不能获得注册,但是经过试用,在商标与商品之间建立起联系,取得显著特征,便于识别的,可获得注册。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只有烟草制品法律明确规定实行强制注册商标。由于这类商品与人民生活关系比较密切,直接涉及人民健康,如果对这类商品不实行强制注册就必然容易出现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生产这类商品,危害人民健康,因而,国家规定这两类商品必须强制注册。申请卷烟、雪茄烟和带有包装烟丝的商标注册,应当附送国家烟草主管机关批准生产的文件。
申请专利时提交的法律文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按照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实用新型专利期限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从申请日起算。专利权的终止根据其终止的原因可分为:
(1)期限届满终止: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2)未缴费终止:专利权人未照规定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流程:
1、申请阶段实用新型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摘要附图。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必须具备有说明书附图。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
2、审查阶段中国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度。在初步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会针对申请文件中的形式问题发出补正通知书并且针对明显实质性问题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通知书做出答复。实用新型专利只进行初步审查,没有像发明专利申请一样的实质审查。主要审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具备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文件和其他必要的文件,这些文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并包括审查下列各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的,或者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的,或者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或第四款关于新颖性与实用性规定的;是否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或第四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的;专利局应当将审查意见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补正;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其申请被视为撤回。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补正后,专利局仍然认为不符合前款所列各项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
3、授权阶段(1)授权:在通过初步审查后,审查员会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以下登记手续: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以及专利证书印花税。(2)颁发证书: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即可获得专利证书。此段时间约为2-3个月左右。
什么是商标“在先申请原则”?申请商标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受理最先提出郑州商标注册申请,对在后的商标申请予以驳回。
我国商标申请和注册以申请在先为原则,使用在先为补充。《商标法》第29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社情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的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对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视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如果申请人同时开始使用或者均未使用该商标,则由各申请人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超过规定期限内达不成协议的,在商标局的主持下,由各自申请人抽签决定,或者由商标局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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