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不需要做商标公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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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不需要做商标公证呢?

作者:河南宏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20 08:43:49

一般来说,注册商标的转让是河南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注册商标的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

1.合同转让: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2.继受转让: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

(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

(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

事实上,商标转让是需要对商标进行评估的,商标转让过程中商标评估一般程序为:

1.商标转让时,商标评估需要明确此项是否符合企业的服务或商品;

2.商标评估程序中需要鉴定其商标评估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商标评估程序中需要指导企业进行清查以及填报资产,并搜集各种相关的准备材料;

4.商标评估程序中需要进行现场检查并核实,了并且对其准备的材料进行验证是否有效合格;

5.商标评估程序中需要对编制商标评估报告书;

6.商标评估程序中评估机构需要对其商标评估报告书进行内部审查检验是否合乎规则;

7.商标评估程序的最后一步是评估机构将审定后正式的商标评估报告书以及专家鉴定证书和证牌送交被评企业。

商标专用权进行再次转让过程中,可能会牵涉到商标的公证问题,有时会出现不用做公证,商标照常过户成功,也有时会出现不得不公证的现象,那么到底什么情况下要做公证,什么情况下不需要做商标公证呢?

1.如果受让方是个人,那么必须要做公证的了;

2.如果转让方是个人,受让方是公司,也可以先不做公证,如果商标局要求做的话再补充做。

3.如果转让方和受让方都是公司的话,可以不做公证,可以直接递交申请,如商标局对你们提供资料有怀疑的话,双方需要做公证,补充递交。

在注册商标的时候,部分企业存在这样的疑问“同一件商品上是否可以用两个以上的注册商标”,今天商标代理公司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这一疑惑。

《商标法》第四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商品(或服务)河南商标注册。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也就是说《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对同一件商品使用两个以上的注册商标并没有作出不允许的禁止性规定。因此,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并且这种使用不违反商标法的立法精神,就应该是允许的。

在此商标代理公司小编提醒大家注意:同一件商品上分开使用两个注册商标,该情况与单个商标的使用情况相同,可以标注标记,也可不标;如在同一件商品上组合使用两个以上的注册商标,两个商标要么都标注标记,要么都不标注标记;组合使用的商标不得使他人对组合后的商标标志产生误解,不能构成对他人商标权利的侵犯。

通常情况下,在一件商品上使用两个以上的注册商标,往往以主、副商标的形式配合使用。即在主商标不变情况下,每推出一种新产品或新型号再另外使用一个商标。如今,不少生产经营者采用这种方式,以一件商标为主,在同种的不同系列商品上使用不同商标,从而细分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

除为提升市场占有率之外,同一个商品使用两个以上的注册商标还能防止侵权行为。一件注册商标经过一段时间市场运作及广告宣传后,有了名气,为防止别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自己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一些企业主会在同一商品上再使用一件或几件注册商标,以实现品牌延伸,并可以防止被侵权。

香港是世界上最自由的贸易港口,加上其良好的基础设施和健全的法律制度,为企业家提供了一个独特的商业环境。在香港设立公司和注册商标,可以迅速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使利润化。企业法人申请书应当附营业执照或者有效登记证一份;自然人申请书应当附个人身份证一份;填写一份申请表,必须由申请人或代理人签字列出要注册的商品或服务,并注明商标类别,可从本网站和商标分类表查询。

河南商标注册委托书,必须由申请人签名盖章如果您想委托我公司进行全面、专业的检索,在一个国际分类中检索每一个商标的费用为450元。所需时间为1个工作日。搜索报告是书面的,包括是否有相同的注册商标和以前在香港的申请,列出相似的商标搜索,并提供专业的书面意见,是否相似的商标构成,混淆和相似。如果客户申请的商标有文字和图案,公司将免费搜索这些文字和图案。

如公司书面意见提出积极的申请建议,且申请后因同类商标混淆而被批准人提出异议的,公司将退还全部申请费用。商标局在审查申请前,将首先对申请表及所有附件进行详细审查,看申请表中要求填写的部分是否齐全,相关信息是否正确,要求填写的信息是否不完整。如果一切顺利,申请程序将进入下一阶段(实质性审查阶段)。商标局在检查申请书的不足之处并确认所有资料齐全后,将查阅商标记录,以确定其他商户是否已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中注册或申请注册相同或类似的商标。

同时,商标注册处会检查有关商标是否符合《商标条例》的注册规定。如果通过审查,申请程序将进入下一阶段(宪法公告阶段)。申请经商标注册认可后,将在香港知识产权公报上公布三个月。如无异议,商标注册成功。商标注册申请经核准后,将商标的详细情况记入注册簿,并发给申请人注册证书。此外,商标注册处署长亦会在香港知识产权公报上公布有关的注册通知。登记日期将追溯到备案之日。因此,注册商标所有人的权利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现在有许多的代理记账公司,那么咱们知道其首要的特征吗?代理记账是指管帐咨询、服务安排及其他安排等经附和树立从事管帐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安排承受独立核算单位的托付,代替其处理记账、算账、报账业务的一种社会性管帐服务活动。

代理记账的主体是经附和树立从事管帐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安排,包括管帐师业务所、代理记账公司及其他具有代理记账资历的其他中介安排;代理记账的政策是不具备设置管帐安排、或许在有关安排中设置专职管帐人员的独立核算单位,如小型经济安排、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等;代理记账的内容首要是代替独立核算单位处理记账、算账、报账等业务;代理记账的性质是一种社会性管帐服务活动,是管帐作业社会化、专门化的表现。

代理记账在规矩上的表现则是通过签定托付合同的方法来清楚和标准托付及受托两头的权利义务联络。今日的内容便是这些了,咱们有哪些不清楚的,欢迎随时联络咱们,咱们诚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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