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可以作为郑州商标注册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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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可以作为郑州商标注册的情形有哪些

作者:河南宏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1-05 08:14:31

1、手续更简便目前加入《协定》及其《议定书》的国家已经达90多个,其中包含了除加拿大以外的所有西方工业大国。国际商标注册申请人可直接向所属国商标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不必再委托其他国外的商标代理人或组织办理;申请人仅需用一种文字(法文,英文或者西班牙文)提交一份简单的申请书,即可同时指定一个或多个国家甚至所有这些国家,在一个或多个商品/服务类别上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方式大大方便。在规费的支付上,申请人可以一次性以人民币向原属局的主管机关或以瑞士法郎向国际局直接支付。而相对于以向这些国家逐一申请注册的情况,申请商标注册可以免去分别需向不同国家商标主管机关使用不同语言、提交不同规定要求的申请书、支付不同种类外币等等的繁琐程序。因此可以说,体系的商标申请手续非常简便。

2、申请费用较低商标国际注册的费用包括三部分,一是基础注册费,二是指定国家的费用,三是本国商标主管机关的费用。国际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在一份申请中指定一个或者多个成员国要求对其申请商标进行保护,无论指定一个成员国还是指定全部成员国,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均只需缴纳一份基础注册费,和指定国家的费用。因此,指定的国家越多越合算。缴纳的申请费以瑞士法郎为货币计算统一规费,或根据议定书再缴纳单独规费,而无须逐一向每一个指定保护的国家分别交费。商标申请人在所有成员国就一个类别申请商标注册所需的费用是逐一国家申请注册所需费用的1/12~1/11。因此,申请商标注册,其费用明显低廉。

3、时间快捷申请人从向商标局提交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之日起,如果手续齐备并按规定缴纳费用,一般六个月左右即可取得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局颁发的商标国际注册证明。其上载明商标的国际注册号和国际注册日。不过,该国际商标注册证明只是表明国际局收到了国际注册申请,并经审查符合国际局的要求,已经或者即将把该申请提交给各指定国进行审查。该商标能否在各指定国获准注册,还是要以各指定国的审查为准。根据协定和议定书的规定,该商标申请自国际局登记此项国际注册之日起十二个月(协定)或十八个月(议定书)内,申请人指定保护国家的商标主管机关有权驳回这一领土延伸申请,也就是说,从国际注册日起,如果被指定国在上述的规定期限内没有向国际局发出驳回通知,该商标将在该指定国自动得到保护。显然,申请人在十二个月或十八个月左右的时间内,就能知道自己的国际注册商标在各有关国家是否得到保护。对于那些实际审查期限非常长的国家,此种规定大大缩短了申请人为得到该国的商标注册保护而需等待的时间。比如意大利,如果到该国单独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正常情况下获得商标注册的时间约为3年-4年,而通过国际注册体系,从申请到取得商标国际注册证书,再到意大利按规定能够花费的审查期限,全部时间加起来最长不超过20个月,比单独申请注册的时间短很多。

4、维护管理便捷申请人提出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后,便可获得国际局颁发的国际注册证,获得对应的国际注册号。通过该国际注册号,即可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网站上对自己所申请注册的商标指定各个缔约方的审查情况进行查询。申请人也可通过该国际注册号直接向国际局办理商标的后续事宜,比如变更、转让、续展、注销等。因此,通过体系申请商标国际注册使得申请人对自身的商标维护管理更为便捷。

商标侵权投诉应提交哪些书面材料,商标侵权可向市工商局商标管理处或者工商分局商标广告合同管理科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那么商标侵权投诉应提交哪些书面材料?

(1)、投诉书。列明被投诉人、被投诉人地址、侵权事实、投诉要求、法律依据以及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投诉日期、代理人相关文件。

(2)、营业执照。交复印件的需原发照机关加盖公章。

(3)、郑州商标注册证。交复印件的需经商标所有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盖公章。

(4)、侵权证据,包括侵权实物、商标标识、有关票据或照片等。

国对地名商标亦采用了限制注册的原则,即仅对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和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注册为商标作了限制性规定,而县级以下行政区划的称谓和其他地理区域的名称不在禁止之列。中国人对自己的家乡务必热爱,以至在为自己的商品选择商标时,常常想到用地名作为商标。不过我国对地名商标亦采用了限制注册的原则,即仅对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和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注册为商标作了限制性规定,而县级以下行政区划的称谓和其他地理区域的名称不在禁止之列。

在我国,地名可以作为郑州商标注册一般有下列情形:

(1)县级以下行政区划的称谓和其他地理区域的名称,包括乡镇、街道、胡同、山川河流等地名,经国家商标总局核准均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2)地名具有多种含义,地名本身的含义并不突出,如凤凰、长寿等。“凤凰”,其第一含义是传说中的一种鸟,当其使用在商品上时,人们也首先针将其视为商标,而不是产地湖南省凤凰县。

(3)地名经长期使用后,已被消费者熟知,可以区别不同的商品和服务,具有了商标显著性的特征,如青岛啤酒、贵州茅台等,即地名经使用后获得了显著性,产生了第二含义。

(4)地名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这类商标不可避免地将地名作为其组成部分,如金华火腿。所以,现实生活中地名商标还在一定程度上大量存在。但地名商标的特殊性使得法律对它的保护也存在特殊性。

《商标法》第10条第2款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使用人在除特别规定外享有资源使用的商标申请注册权利的原则。我国《商标法》第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郑州商标注册,未经核准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根据商标规定,我国在商标注册上实行的是资源注册为主,强制注册为例外的制度。除了某些商品上使用的商标不强制要求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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